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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某实验室申请的酒精中纯度和杂质检测项目,所用的标准为GB***,该国标中杂质测试引用了某行业标准SY***,该行标是否需要单独拿出认可?
答:需要单独拿出认可。
45. 超出预定范围使用的标准方法,在能力表述时,何种情况表述为标准方法,何种情况表述为自编方法(标准作业程序SOP)?
答:①通过方法确认,能够按照标准方法标准检测/校准时,可以表述为标准方法。②通过确认,需要修改采用标准方法时,应编制作业指导书进行认可。
46. 被认可的标准或规范中,其内容较为简单,其引用或执行其他标准(按项目执行),这个执行标准是否要申请认可。
答:要申请认可。
47. 关于标准的表述 申报的一种参数,是否可以列入不同检测方法的标准?例如:申报“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参数,在检测标准(方法)中列入了气相色谱-质谱法,快速检测,液相等多种方法。①植物性食品中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104-2003,②动物性食品中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
49. 如果以产品标准申请认可,那么现场评审时,除了确认产品标准中申请的参数外,对产品标准中其他内容如何评审能力,还需确认吗?
答:认可评审的是检测/校准能力,对于产品标准需要确认的也是实验室申请的产品标准中涉及的检测能力的内容,对于产品标准中不涉及检测能力的内容不在认可评审范围内。
50. 以下超范围使用标准的是否可以认可?超范围使用标准的是否可以作为偏离?是否应该作为非标方法?认可参数在标准规定的参数之外;检测对象在标准规定的范围之外;用其他仪器代替的,如用ICP代替原子吸收。
答:以上都属超范围使用标准,此种情况实验室应按非标方法进行确认,评审组应核查非标方法确认数据的准确性,并对非标方法的技术可靠性进行分析。
51. 很多国外的法规被认可,这些法规与检测方法无关联,实验室将法规与自选的检测方法捆绑认可,暗示CNAS承认被捆绑的检测方法检测结果符合所列法规的要求,而那些检测方法中并没有规定可以检测那些物质。
答:目前法规可与检测方法标准一同认可,但没有检测方法,不能单独认可法规。有些法规出台时,一些限定物质还没有具体的检测方法,因此实验室需要选择合适的方法,并按非标方法进行确认。 CNAS实验室认可




认可委(秘)〔2018〕51号

  关于配合 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变更认可有关事宜的通知

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近期,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 机构改革方案》,各有关部门正在积极落实。隶属于各有关部门的部分检验检测机构将发生机构名称、地址和人员的变更。

  中国合格评定 认可委员会(CNAS)为了落实当前改革形势的要求,本着“便捷、服务大局”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在符合CNAS有关要求的前提下,对相关变更事宜明确如下:


  一、名称变更

  检验检测机构仅名称变更,其他未发生变化的,只需提供规定的证明材料,CNAS秘书处将直接换发认可。


  二、地址变更

  检验检测机构的地址变更,环境设施未发生变化的,只需提供规定的证明材料,CNAS秘书处将直接换发认可。


  三、人员变更

  检验检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 管理者、主要技术人员变更,采取自我声明、备案的方式处理。对授权签字人变更的机构,机构认可时间超过6年的,采取自我声明并备案的方式处理;不满6年的,采取自我声明和文件评审的方式处理;CNAS秘书处换发认可附件。


  四、程序

  机构填写《变更申请书》,按照不同变更类型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在实验室/检验机构认可业务管理系统中提交电子版文件,同时将1份纸质版《变更申请书》邮寄至CNAS秘书处。

  对于不需要文件评审或现场评审的,经CNAS秘书处审核合格后,网上公布并寄发认可;对于需要文件评审或现场评审的机构,CNAS将在 时间安排有关评审工作。


  特此通知。


  中国合格评定 认可委员会秘书处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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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在其他机构兼职的人员包括哪些?



问:从实验室公正性考虑,不能在其他机构兼职从业的人员包括哪些?

答:不能同时在两个相同行业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包括管理层、检测人员等。与检测无关的人员可以兼职。如,不在实验室承担职责的法人代表。

问:公章可以替代检验检测专用章吗

答:检验检测机构的公章是其依法从事相关活动的证明,检验检测机构在检验检测报告、上加盖公章的,视同其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

依据认监委《国认实〔2018〕12号文件》 CMA计量认证  CNAS实验室认可 咨询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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